|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办理指南 |
| 浏览次数:3718 |
2008-11-26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 |
|
|
| (一)事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 (二)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或信产部颁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联网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联网单位在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将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一式两份填好盖章,携带上述材料到属地分县局科技信息通信处网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五)办理时间: 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00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