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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户口冻结的通知
浏览次数:3712 2008-07-04 打印 关闭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分局:
    根据《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同意取消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户口冻结的函》的要求,市局决定自2005年10月15日起,对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冻结的265个居(家)村委会、223780户、482476人的户口予以解冻。现将有关户口解冻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此通知后,各单位要组织派出所民警认真学习,明确户口解冻范围,并做好宣传工作。对辖区内户口解冻涉及的街路巷及居(村)委会等情况张贴布告公示,方便群众办理户口迁移。
    二、户口解冻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中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避免因工作失误引发新的矛盾,形成不稳定因素。
    三、2005年10月15日起我市将全部取消户口冻结。目前执行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规划确定的绿化隔离地区冻结户口的通知》(京公户字〔2005〕451号)文件废止。今后,凡发现派出所私自冻结户口或以户口冻结为由拒绝为群众办理户口迁移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对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需要重新核实个别地区人口数据的,市局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分县局、派出所对有关地区人口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除此,各分县局、派出所不得擅自向各级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组织机构提供人口数据。绿化隔离地区有关政策均应严格以2000年4月1日的人口数据作为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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