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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轮换停驶日的公告
浏览次数:3932 2008-12-01 打印 关闭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关于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定期轮换停驶日的规定,决定自2008年12月8日起至2009年1月4日止,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停驶车牌尾号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的机动车(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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